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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日期怎么写?
作者:admin  日期:2023/3/8 14:34:48 人气:97 标签:

问题描述



   我公司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凭证较多,如果合并汇总填报这些凭证,《印花税税源明细表》中的应税凭证书立日期怎么写?





专家回复


 

   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>等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)附件1《印花税税源明细表》规定,申报借款合同、融资租赁合同、买卖合同、承揽合同、建设工程合同、运输合同、技术合同、租赁合同、保管合同、仓储合同、财产保险合同、产权转移书据、营业账簿等税目的,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。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时,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。






政策依据


 

   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>等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)附件1《印花税税源明细表》:

 

  填表说明:

 

  10.应税凭证书立日期:必填。申报借款合同、融资租赁合同、买卖合同、承揽合同、建设工程合同、运输合同、技术合同、租赁合同、保管合同、仓储合同、财产保险合同、产权转移书据、营业账簿等税目的,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。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时,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。



源:中税网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ftcszx.com/cjwt/497.html
上一条:在西部地区设立企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税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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